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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

发布时间:2020-01-15 20:42: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精神,了解各地产业园区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以下简称园区PPP项目)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开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专项摸底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摸底调研以书面调研为主,结合部分实地调研。目的是了解工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与潜力,为采取PPP模式推进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升级工作奠定基础。

二、调研以产业园区为主体,以具体建设项目为调查统计对象。同一园区有多个园区PPP项目的,以项目为单位分别填报统计。园区PPP项目主要包括园区总体规划与建设、区内地下管廊建设、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孵化器建设、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等。

三、每个园区PPP项目须据实填写《产业园区采取PPP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情况表》(附件1),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项目进行汇总,填写《XX省(区、市)采取PPP模式进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汇总表》(附件2)。附件1、2中“项目类型”是指拟建或在建;“建设模式”是指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运营—拥有)、TOT(转让—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等;“政府参与方式”是指股权合作(包括政府性基金参股)、特许经营、购买服务、匹配资源等。

四、请结合各地实际,就采取PPP模式推进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工作建议。

五、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和问题建议正式行文(一式三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其中附件2请另附电子版(附光盘或发送至电子邮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东伟,明崧磊,电话(传真):010-68205203,电子邮箱:yangdw@miit.gov.cn, mingsonglei@miit.gov.cn。

附件:1. 产业园区采取PPP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情况表

2. ____省(区、市)采取PPP模式进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