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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的概念

发布时间:2020-02-24 06:09:22

自2013年底财政部提出PPP的概念以来,在国家大力推广之下,Ppp在我国持续升温,逐渐成为热点话题和众所周知的名词。目前,人们对于PPP的概念、适用及意义的争论仍在持续,PPP一直在人们的质疑与赞扬中前行。

在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增大、经济稳增长与经济转型升级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之下,PPP在我国发展十分迅猛,并且,由于其肩负着多种使命,PPP的中国特色越来越显著。

一、PPP概念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即我国政策文件中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国际上关于PPP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理解。

1,广义与狭义的PPP概念

结合我国一系列PPP政策文件规定,在我国PPP的概念可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

与我国的一系列相结合。ppp政策文件规定在中国。ppp这一概念可分为两类:狭义性和广义性。

(1)狭义。ppp重要的是要强调,用户付费项目必须有一定的费用基础。中国传统的BOT项目是狭义的。ppp这个项目。 例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建议(2014/43)的规定,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的使用。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参与公益性企业的投资和经营,如城市基础设施。 政府通过对特许经营权的合理定价和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布的收入协议,使投资者具有长期稳定的收入。 自2014年第43次会议开始以来,许多人认为中国已经实施。ppp狭义。ppp它适用于它。ppp项目必须有一定的收费基础。

(2)广义。ppp这意味着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关系可以由用户或政府支付。 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政策文件是有关的。ppp这个概念是广义的。ppp这个概念。 例如,财政部关于促进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财政资金(2014年)。 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合作模式是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 这种模式通常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经营和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用户支付和必要的政府支付。 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价格和质量监督,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利益。 例如,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发改投资(2014年2724)规定了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ppp这种模式是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的股权合作,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应效率。 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与长期合作关系。 从财政部和发改委的文件可以看出,中国目前正在实施。ppp这是广义的概念。ppp。

2,我国政策文件中的PPP权威概念

由于财政部和发改委的职责和观点。ppp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两个部门的政策文件各不相同。ppp这个概念有一些不同。 财政部从财政支出的角度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分工,国家发改委从促进项目的角度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 目前,它在中国的政策文件中。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关于促进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ppp这个概念的争议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很少见的。 国家办事处(2015)42篇文章由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三个部委联合制定,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ppp给出统一的概念。

根据国家办事处(2015)第42号文件。ppp也就是说,政府以竞争性的方式选择具有投资和经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 政府应根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的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的价格,以确保社会资本得到合理的回报。 上述概念是明确的。ppp必须包括竞争选择模式、平等谈判、建立合同、社会资本提供服务、政府支付相应的绩效评估和社会资本合理回报等主要因素。 对不同部委的文件进行了调解。ppp概念纠纷。

3.PPP概念尚存争议

国办发〔2015]42号文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大家对PPP概念的认识,但关于PPP概念的内涵仍有未明确之处,其中热点争议如PPP与特许经营、PPP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关系等。(1)PPP与特许经营的关系在财政部与发改委的政策文件中,财政部坚持使用"PPp"这一术语,如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等文件;而发改委则倾向于使用“特许经营”这一术语,如发改投资(2014)272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改委等六部委25号令)等。

根据国办发〔2015)42号文规定,“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特定领域需要实施特许经营的,按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虽然国办发(2015]42号文试图对适用PPP与特许经营的项目范围进行划分,但上述规定过于笼统与模糊,实践中无法参照执行。另外,财政部与发改委政策文件中对PPP与特许经营的操作程序也并不相同,给社会资本带来较大困惑。PPP与特许经营的关系仍需在立法中进一步明确。(2)PPP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关系

根据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的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和特许经营、股权合作并列的一种PPP具体操作方式,但并未对“购买服务”给出明确的含义。《政府采购法》、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财金〔2014)76号文等文件中均涉及政府采购“服务”,但相关“服务”的含义和范畴并不尽相同。

第一,与项目商品相结合的服务。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构、机构和团体组织。 根据法律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使用金融资本采购。 其中,服务是指除货物和项目外的其他政府采购目标。 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政府直接提供的部分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行职责所需的服务,应当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由合格的社会力量和机构承担。 政府按照合同支付费用。 同时,第十四条规定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范围。 这是一个狭义的服务概念。

第二,从政府预算的角度来看,政府有义务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 例如,财政部(2014)第76号表示,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基本上是政府从过去一年的预算收支管理中购买服务。 逐步加强中长期金融规划,高度符合深化金融和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这是一个广泛的服务概念。

结合政府预算制度的改革和推广。ppp国家发改委(2014)2724年文章中的购买服务可以理解为由政府支付。ppp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打算扩大对政府采购服务的解释,以避免财政部的规定。ppp操作过程。 财政部强调,从规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角度来看,财政部在财政(2016)的第90条中强调,避免了当前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ppp规避项目中长期开支责任.ppp评价和示范过程增加了地方政府财政债务风险的隐患。 鉴于财政部文件中的公共服务与发改委文件中的传统基础设施是一致的,在实践中难以区分,因此在后续行动中也是如此。ppp立法是正确的。ppp进一步定义政府采购服务的关系仍然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