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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典型操作模式优缺点对比 (下)

发布时间:2019-12-30 17:21:04

四。承包经营

(1)主要特点:政府拥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在设计和施工方面实行私人合作,并对项目的经营负责一段时间;这种模式不仅转移了设计和施工风险,而且转移了项目的经营风险。

(2)适用范围:由于政府不仅要拥有所有权,而且要从私营部门的建设和经营中获得利益,这种模式适用于经营过程重要、经营责任重大的项目。同时,该模式也适用于大多数公共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政府设施。

(3) 优点:转移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风险;加快项目的施工进度;通过运营责任提高施工质量;通过风险转移采用全生命周期成本计算方法;推动私营部门创新,提高资本价值和收益;提高项目运营和维护质量;从整体上考虑协议条款,建立协议体系,政府部门可以把重点放在政府的核心职责上。

(4) 缺点:政府对设施运营的控制力降低;政府可能面临融资风险;可能与规划和环境要求相冲突;合同结构相对复杂,签订合同需要较长时间;要建立合同管理和项目运营监管体系;如果运营商运营不利,政府部门需要重新引入项目运营,增加成本;不能吸引足够的社会资本,需要政府部门长期融资。

5个。转移操作转移(TOT)(1)主要特征:现有基础设施的所有权转移给改进和扩展基础设施的私人伙伴。协议规定,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在一段时间内归私人合伙人所有,直至其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所有权归私人合作伙伴转移给政府的私人合作伙伴所有:这种运营模式转移了基础设施的运营风险,而私人合作伙伴也承担了项目改扩建的融资风险。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大部分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

(3) 优点:如果政府和私人合作伙伴之间的协议得到很好的执行,政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标准和绩效,不承担与运营相关的所有成本。同时,在一定时期内转移资产可以降低政府运营成本,而私营部门的运营可以保证建设和运营的效率;

(4)劣势:在私营合伙人破产或业绩不佳的情况下,政府要取而代之有些困难。而这种运营模式有一定的时间段。这一时期结束后,政府再次成为基础设施的提供者,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可能因为临时私有化而失去工作,在私有化过程中可能出现其他劳动问题。

6。建设转移经营(BTO)(1)主要特点:政府拥有项目资产所有权,委托私人合作伙伴投资建设和经营公共基础设施。在此过程中,私人合伙人负责项目融资,政府将建设风险、融资风险和运营风险转移给私人合伙人。

(2) 适用范围:大多数公共设施都适合这种模式。

(3) 优点:私人合作者具有丰富的建设和运营经验,不仅可以节约建设成本,而且可以保持对公众的服务标准和绩效标准不变;与建设-运营-移交(BOT)运营模式相比,这种模式可以避免法律、规管和民事方面的问题责任问题。

(4) 缺点:由于社会资本盈利能力强,政府购买成本相对较高,在解决当前政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无疑作用有限;此外,如果私人合伙人出现破产或业绩欺诈问题,政府应更换私人合作伙伴或终止合作协议,可能会遇到一些闲置的困难和麻烦。

7号。特许经营

(1)主要特点:从政府部门获得独家特许经营权,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成本。本项目的主要目的是在按照用户付费的原则使用社会资本的同时,将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风险转移到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期满后,所有权转移给政府。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高速公路、污水、燃气工程等可以向用户收费的项目。(3)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本,将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风险转移到社会资本。(4)缺点:由于社会资本决定了用户的支付水平,用户的支付可能高于政府的控制;此外,社会资本将在特许经营权的期限内最大限度地使用设备。当特许经营权到期并移交给政府时,设施设备将无利可图,甚至需要以更高的成本进行更换和维护。

8个。建设所有权经营

(1)主要特点:社会资本拥有资产所有权,承担项目的一切风险。

(2) 适用范围:一般来说,经营成本较大、项目规模较小、对公共利益影响较小的项目。

(3) 优点:政府部门不需要进行融资和投资,也不需要干预公共设施的建设或运营。政府通过征收所得税和财产税来增加收入。

(4) 缺点:社会资本可能不愿意建造或经营具有公共利益性质的设施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