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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合作期限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1-07 15:46:27

PPP项目合作期是PPP项目合作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PPP项目合作期的合理设置是保障社会资本合理权益的重要基础。在实践中,PPP项目合作期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一是PPP项目合作期的计算与划分;二是PPP项目合作期的限制;三是PPP项目合作期的延长。

PPP项目合作期的计算与划分

PPP项目合作期通常在PPP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中明确规定。即使社会资本将PPP项目的合作期作为一个竞争性指标,PPP项目的合作期也是在社会资本选择后确定的。因此,PPP项目协议的重点不是PPP项目合作期限的起止日期,而是如何根据PPP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PPP项目合作期限的起止日期,即在PPP项目协议中规定PPP项目合作期限的计算方法。一般的PPP项目协议约定,PPP项目的合作期限自PPP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实践中,PPP项目协议的签订形式可以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协议。项目公司成立后,将签订正式的PPP项目协议或补充合同来继承协议。因此,PPP项目协议的生效日期一般是指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PPP项目协议或继承协议的生效日期。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PPP项目协议的生效日期与项目正式开始商业运营的日期并不一致。例如,如果存量项目通过TOT模式转为rot模式转为购买力平价项目,则项目资产需要在项目正式开始商业运营之前转移到项目公司。因此,在这样的项目中,一般采用项目资产的具体转让日期,即项目的经营日期为合作期的开始日期。

在确定项目整体合作期和项目合作期计算起始日后,社会资本重点关注PPP项目合作期的划分。PPP项目合作期的划分,是指项目公司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针对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可能需要将合作期划分为年、季、月、日、时等单一时间单位。实践中,PPP项目合作期的划分一般采用“运营年”、“运营季”和“运营月”来划分,具体体现在PPP项目协议的“固定文件”部分。也就是说,在PPP项目协议中,对项目适用的年、季、月等单位进行了明确界定,以保证整个PPP项目协议的统一适用。此外,在PPP项目协议中约定的合作期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并不是通常的年度、季度、月份和其他单位的开始日期或结束日期。因此,PPP项目合作期的起止日期需要在PPP项目协议中另行约定。例如,经营年度是指合作经营期内的任何公历年,但第一个经营年度应从开始供应商开始经营之日起至一年的最后一天结束,最后一个经营年度至合作经营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