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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与PPP的结合——“打包捆绑”

发布时间:2019-12-27 13:35:58

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政策通过绿色金融支持PPP发展。而在绿色金融支持PPP模式的政策中,更是鼓励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事实上,在推广PPP模式的众多政策性文件中,也有专门针对“打包捆绑实施PPP模式"的规定。就“打包捆绑”而言,绿色金融与PPP有着扎实的政策基础,二者之间有良好的结合点。进一步说,绿色金融支持PPP有明确的指向和“落脚点”。

1、绿色金融鼓励PPP项目“打包捆绑”

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支持在绿色产业中引人PPP模式,鼓励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质的绿色服务收费机制。推动完善绿色项目PPP相关法规规章,鼓励各地在总结现有PPP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鼓励各类绿色发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操作的相关项目"。

2、PPP法规政策支持“打包捆绑”

在PPP模式中,社会资本的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如供水、供电、供暖等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即属于使用者付费的经营性项目;二是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场化程度较前者较低的项目,项目本身虽有一定的盈利,但需要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贴才能实现社会资本的盈利,即准经营性项目;三是河道治理、市政道路、公园建设等纯公益类项目,由于项目本身没有稳定的现金流,不能给投资者直接带来经济收益,因此完全需要政府付费才能维持PPP项目的运营和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

实践中,社会资本针对前述三类项目的投资热情呈由高到低的趋势,即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类项目竞争相当激烈,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次之,而纯公益类项目积极性最低。因此,为达到既满足社会资本的盈利性要求和投资积极性,又规避部分投资者挑肥拣瘦的目的,将现金流稳定、盈利性好的项目与纯公益类项目“打包捆绑”成为地方政府在推行PPP项目过程中的一种新选择。伴随者PPP“打包捆绑”模式的实践,这种方式亦体现在政策层面。

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指出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2015年2月,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指出鼓励项目通过有效打包整合提升收益能力,以促进一体化经营、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