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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实际案例--北京地铁4号线

发布时间:2020-01-10 14:30:06

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4号线是北京市道路交通网络中贯穿市区南北的轨道交通主干线,全长28.2km,总投资153亿元。整个项目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为土建部分,投资约107亿元,占总投资的70%,由已成立的4号线公司(北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第二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约46亿元,占总投资的30%,北京香港地铁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地铁公司联合成立)。北京创投集团和北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负责投资建设。

(2) 项目合作模式

北京市政府授权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期30年。井冈区地铁有限公司的支出包括:B部分的建设、4号线公司a部分资产的租赁和质押,并负责隧道外所有设施(包括a、B部分)的维护和资产更新。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的收入包括:地铁票款收入和车站营业收入。北京市政府以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可租赁的a部分资产租金作为调整机制。当客流量低于预测,导致地铁票价下降时,租金将减少,以弥补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的收入;否则,租金将增加,以避免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的超额利润。30年特许经营期后,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将退还项目设施移交4号线公司,并将项目设施B部分无偿移交至市政府指定部门。

(3)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成功实施,得益于政府的积极协调,为项目的推进提供了全面保障。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政府由原来的领导转变为充分参与、充分支持,出台了《关于深化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为促进项目的有效实施,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的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发改委牵头完成了4号线PPP项目实施计划;交通委牵头谈判,北京投资公司负责具体操作和研究。

二是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政府与社会投资者的顺利合作得益于项目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和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本工程采用票价机制和客流机制的巧妙设计。在社会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和政府的公共利益之间找到一个有效的平衡点,在给社会投资者带来合理预期利益的同时,提高北京轨道交通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效率。

在票价机制方面,4号线运营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实际平均人次票价不能充分反映地铁线路本身的运营成本、合理收益等财务特征。因此,本项目采用“计算票价”作为确定投资者营业收入的依据,并建立了计算票价的调整机制。

在计算票价的基础上,特许经营协议规定了相应的票价差额补偿和收益分享机制,构建了票价风险分担机制。实际票价收入水平低于预计票价收入水平的,由市政府补偿特许经营公司差额。实际票价收入水平高于预计票价收入水平的,特许经营公司应当将差额的70%返还市政府。

在客流机制方面,票款是4号线实现盈利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采用政府定价,客流已成为影响项目收入的主要因素。无论是特许经营公司的服务质量,还是市政府的城市规划,都会对客流产生影响。因此,有必要建立风险共担、收益共担的客流机制。

四号线工程的客流机制是:当连续三年客流低于预测客流的80%时,特许经营公司可以申请补偿或放弃;当客流超过预测客流时,政府在10%以内分担50%的票务收入占预测客流的60%以上,票务收入占预测客流的10%以上。4号线工程的客流机制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其客流风险和收益分担机制符合轨道交通行业特点和PPP模式的要求。

三是建立完善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持续运营得益于该项目相对完善的监理体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详细设计相应的监管机制,是做好PPP模式下政府监管的关键。

在四号线工程中,政府的监督主要体现在文件审批、计划、申请、施工、试运行验收、备案、运行过程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三个方面,不仅体现了对不同阶段的控制,同时也体现了对事件发生前、中、后全过程的控制。四号线的监理制度从监理范围上讲,涵盖了投资、建设、运营的全过程;从监理顺序上讲,包括事前监理、事中监理、事后监理;从监理标准上讲,结合具体内容,它遵循尽可能量化和尽可能量化的原则

(四)项目防范

地方官员如何理解和实施PPP非常重要地方财政采取什么样的补贴支持,如何监督效率,都是对传统管理的考验政府项目。

在北京地铁4号线工程初期,地铁公司聘请了专业的客流预测机构(MVA)对地铁客流进行计算,以便与政府达成协议,即在2010-2014年期间,如果地铁客流连续三年低于预测值。政策需要补贴相应的成本。如果人流量继续高于导致人流量的前因,政府可以分享一些超额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