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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公司债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16 13:37:08

现行公司债券制度以中国证监会2015年1月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13号)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发行的《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备案管理办法》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担负面项目管理办法》上市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银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新的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管理制度较原制度[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49号,废止)》有以下改进: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法人(不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仅限于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和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二是丰富公司债券品种。公开转让股份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发行可转换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和附认股权债券,公开转让股份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可以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不仅包括上市公司,还包括股份公开转让的非上市上市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三是丰富了债券的发行方式。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不公开发行(私募),并设立专门章节,明确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要求。

四是增加债券交易场所。扩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交易场所,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扩大到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交易场所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扩大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人产品报价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柜台。

五是简化发行审核流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取消了《公司债券发行试行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推荐制度和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实行一次审批、分期发放的审批制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行备案制。备案主体为承销机构或者依法自行承销的发行人,备案机构为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扩大到公司制企业,允许私募,将保荐制度和发展审计委员会制度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这大大激发了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潜力。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这给了很多没有条件在债券市场融资机会之前发行债券的公司。同样,这一制度变迁也为城市投资公司、PPP项目发起人甚至PPP项目公司提供了发行公司债券的机会,摆脱了政府平台公司的束缚。当然,PPP项目发起公司和项目公司能否发行公司债券,还需要遵守新的公司债券管理制度的其他相关规定,如市场监管、信息披露等。

债券融资,特别是公司债券、相关专项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券,是PPP项目融资的重要工具。作为PPP的主管部门之一,国家发改委一直致力于在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方面提供制度红利和各种支持。六大专项债券领域和以企业债券为主的保障性住房领域在PPP项目中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未来,“PPP项目专项债”将通过债券融资拓展PPP项目的想象空间。

虽然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可以为PPP项目及其发起人提供债务融资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PPP项目通过债券融资仍存在一些尴尬:一是传统的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已基本饱和,需要融资的企业已经发行的几乎都已经发行了,而且发行的空间不大,除非是项目收益债券或者地方政府将国有企业整合在国有资产之下,与新组建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增厚的)国有企业集团发行债券。其次,在当前资本市场处于低谷的情况下,在IPO、并购和监管日趋严格的背景下,以债券承销为代表的固定收益业务成为证券公司的救命稻草。多达十几家甚至几十家的证券公司正在追逐和阻拦一家合格的发行人。价格战的激烈竞争使得一些证券公司的承销费用报价仅为过去的110(有的甚至报至1%0),收入甚至无法弥补成本。承销商收入的下降可能导致服务的损失。三是近期发生多起地方国有发债企业违约事件,引发债券市场风波。地方国企违约将直接导致金融机构收紧地方融资,市场机构投资者投资国企债券也将趋于谨慎,这将给地方融资带来困难;此外,债务违约将提高债务成本发行融资,以覆盖更高的风险,造成“双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