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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物有所值论证-定性评价

发布时间:2019-12-27 14:59:53

2。定性评价指标

定性评价指标包括六个基本评价指标:全生命周期的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创新激励、潜在竞争程度、政府组织能力和融资能力。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辅助评价指标。补充评价指标主要是项目规模、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主要类型、全寿命成本计量精度、营业收入增长潜力、行业示范等六项基本评价指标未涵盖的其他影响因素,etc.

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整个生命周期的集成度指标主要检查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是否能够实现长期、全面的集成。风险识别与配置指标主要评价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是否充分识别和合理配置了所有风险因素。

绩效导向和创新激励指标主要考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导向的绩效标准和监管机制是否建立,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是否落实,支持国内产业,实施社会资本创新。

潜在竞争程度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内容对社会资本参与竞争的吸引力。

政府机构能力指标主要考核政府转移职能、优化服务、依法履行合同、进行行政监督和项目实施管理的能力。

融资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的市场融资能力。

在所有评价指标中,六项基本评价指标权重为80%,其中任何一项指标权重一般不超过20%,补充评价指标权重为20%,任何一项指标权重一般不超过10%。

各指标分为5个等级,即优、良、一般、差、差对应分分别为100-81、80-61、60-41、40-21、20-0。项目同级财务部门(或PPP中心)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评分等级,制定明确、准确的各项指标评分标准。

定性评价专家组包括财务、资产评估、会计、财务等经济方面的专家,以及工业、工程技术、项目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专家充分讨论后,根据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根据指标权重计算加权平均分,得出评分结果,形成专家组意见,并与项目同级财务部门(或PPP中心)形成意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定性评价结论。评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原则上通过定性评价;评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原则上不通过定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