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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合同VII:PPP项目运营条款

发布时间:2020-03-06 07:38:13

在PPP项目中,项目的运营不仅关系到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应效率和质量,而且关系到项目公司的收入,这对政府和项目公司都非常重要。与项目运营有关的条款通常包括项目运营的条件和时间、运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和公众对项目运营的监督等。开工的条件和时间

开工是政府和项目公司非常关心的一个关键时间点。对于政府来说,项目运营的开始意味着它可以开始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对于项目公司来说,项目公司通常只能在项目开始运营后才能开始获得报酬。

(1) 操作条件。在签订PPP项目合同时,双方将根据项目特点和商业特点商定开始运营的条件。一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达到项目目标;项目试运行已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划完成;项目运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等

(2)开工时间。在一些PPP项目中,开工与竣工同时进行,竣工日期视为开工日期。但在其他项目中,竣工和试运行是在开工前进行的,只有在试运行期满时才确认为开工。

2。未能运营的后果

(1)由于项目公司的原因未能按时开始运营,一般后果包括:一是未能按时付款,缩短运营期;二是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一些PPP项目合同中关于逾期违约金的规定,即如果项目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则需要向政府支付违约金。

(2) 如果由于政府的原因不能如期施工,政府通常需要延长工期并补偿费用。同时,还可以规定“视为开工”,即政府从原约定的开工日期起向项目公司支付工程款。

三。运营责任划分

一般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然而,在一些PP项目中,特别是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下的PPP项目,项目的运行往往需要政府的配合和帮助。在这些项目中,政府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设施或服务,以配合或连接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的项目,例如废物处理项目中的废物供应和供热项目中的管道连接。

四。政府对项目运行的监督和干预权一般包括: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人员检查;定期查阅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如运行维护计划、审定财务报告、事故报告等);审查项目公司的拟议经营计划并提出意见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中期和后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