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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与智慧城市I:什么是智慧城市?

发布时间:2020-02-25 07:31:42

(一)智慧城市概念的提出

1990年,以“智慧城市、全球网络”为主题的国际议会在美国旧金山举行,智慧城市概念被首次提出,我国也逐步在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引人智慧城市理念。

(二)中国智慧城市的概念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 号)提出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明确了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最近一段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中,智慧城市理念被大量运用,进而推进城市运营商的理念逐步建立。

(三)运营模式之政府投资建设和运营

该方式基于传统政府投资模式,由政府相关部门或国有企业利用财政资金全额投资并运营,以公益性为特点,是全国各地区目前广泛运营的建设运营模式,例如上海的i-shanghai无线城市-期,项目相关产权及运营管理皆为当地政府,因此投资压力大,且技术更新普遍滞后。目前,i-shanghai 二期已改为PPP模式。

(四)运营模式之企业投资和运营

包括运营商独营模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营模式。运营商独营模式为运营商独自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如上海市智慧虹桥商务区,该模式对项目市场条件要求苛刻,须有持续现金流确保企业盈利能力才能保证运营品质;企业联营模式有效分担了项目的投资压力和投资风险,充分利用产业链的协同确保项目合理运转,综合解决问题能力强,但协调难度较大,对企业间的合作考验较大,须有协调能力较强的核心企业,且同样要求项目良好的市场收益条件。

(五)政企合作模式

包括政府投资、企业运营和委托运营模式,共投共营模式和PPP模式。委托运营模式需政府全额投资。财政压力较大;共投共营模式有效降低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但产权两者共有,产权不清,为项目长期稳定运营埋下隐患;PPP模式,政府通过公开方式选择综合能力较强的社会资本(可以是联合体)进行智慧城市基础建设,运营企业投资、融资、建设并以特许经营和政府付费的方式获得回报,期满移交政府,产权清晰、运营专业、合作方式灵活,但更多地考验政府、咨询机构及社会投资人对项目顶层模式搭建的能力。